大秦嬴鱼 第53节(3 / 3)
打开另一个看了一下,是一个北乡两个百姓捕获一个野人,争夺这个野人做奴隶的案子。
除了能看出大体是个什么案子之外,其他的,秦鱼连里面的词句都读不懂,他犯下竹简,再问:“还有其他的吗?”
县丞上前回禀道:“如今夏收将要结束,如何安排佐吏们下乡去收税,税额多少,需要大人示下。”
秦鱼好奇道:“今年夏收收多少税,一个多月前不是已经程定好了吗?”
秦国田租税一直是十税一,也就是说,如果一户人家家里有十亩田,那么这户人家需要缴纳一亩田的税,即便这家人因为休耕,或者因为家里人手不足
,今年只种了三亩田,那么,这户人家也要缴纳一亩田的税。因为他们家里一共有十亩地,按照十税一的标准,他们家就该交一亩地的税。
秦国收税是按照田地来收,也就是说,这个税收,它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
从法理上来说,这一亩田里出产的所有粮食,包括打下谷粒之后剩下的刍槀(麦秆稻杆豆杆等)都是这一家人的税赋,那么这一亩地里到底能出多少粮食呢?如果这一亩地里出了五石粮食,那我交三石,剩下的两石昧起来行不行?反正收税的人又不知道这一亩地里到底出了多少粮食,我就说出了三石,你能把我怎么滴?
为了避免以上逃税避税情况出现,每当粮食长的差不多的时候,就会有县里的吏员、一般是农官,下乡走访。这个吏员有两个工作,一个是指定要纳税的百姓们需要缴税的税田,这个税田或许是随意指定的,也或许是指定长势最好最有可能丰收的那块地。第二个,就是根据当年的雨水多少(雨水多了少了都会影响粮食产量)、往年的田产情况(去年收了三石一斗、前年收了三石三斗、大前年收了三石二斗,那么今年大概率不会少于三石)、田地里庄稼的长势(谷粒有几颗,浆出的是不是饱满)等情况进行取程,通过复杂的计算得出这一亩地的庄稼收获的时候大约能得到多少粮食,这个过程就叫做取程。
“程”是一个数额,是一个要收取的田租税的最低标准数额。比如县小吏经过取程之后,说这一亩粟田能产四石五斗的粟米,那么等到丰收的时候,纳税人就必须要交齐四石五斗,可有多交,但不能少交。
每一个丰收季取程的爰书都要及时上报到咸阳,若是这一个丰收季县里没有收到取程时定下的总税额,缺少的部分,就要由县里的官吏们想办法补足,一般都是分派到每一个官员的头上,一人补一点的给补足了。
所以说,每年的收获季,都是县里最忙碌也是最紧张的时候,县里的官员们要一边跟百姓斗智斗勇的下乡收税,一边要祈祷今年能顺利的收足之前定程的税额。
近年姚县令屡受褒奖,最终能顺利高升,就是因为他不仅能年年收到足税,还能有粮食加额,而这个加额,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是他想法子从官员的俸禄里省下来的。
能在县里做官吏的
,家中即便不是豪富,也都是有资余的人家,他们家中不缺粮食,倒是很缺一些稀罕物。自从秦鱼开始养鸭子之后,因为鸭蛋不易保存,鸭子有繁殖期和产蛋高峰期,不宜一下子交齐所有的牲畜税,秦家就跟县里商定,秦家的牲畜税化整为零,一月一交,不得拖欠。
因此,秦鱼每个月都要上交大量鸭蛋和一定数量的鸭子(一般是淘汰下来的)做牲税,姚县令收到大量新鲜鸭蛋和活鸭之后,他就与粮食作了一个换算,然后作为俸禄下放给官吏们。
这个俸禄自然是自由选择的,你想多要鸭蛋,你想多要鸭子,你想多要粮食,你只想要粮食和鸭子不要鸭蛋,都可以,任君选择。
有鸭蛋作为一部分抵代,粮食自然就省下来了,这部分粮食是鸭蛋的代替,同样是税收,是要如数上交的。鸭蛋的运输和保存是有折损的,姚县令这样会变通,这样会“收税”,他不受褒奖,谁受褒奖?他不高升,谁会高升?
因为秦鱼是实际纳税人,其他律法秦鱼或许不了解,纳税这一块,秦鱼自认还是比较了解的,因此,县丞将税收的问题提出来,秦鱼才有所疑问。
县丞回道:“非是程定问题。前县令在的时候,收税只按程定的数额收取,有多的,可以留给百姓,但也有少的,少的部分都是前县令自己补足的。下臣所疑,乃是今夏是否沿承旧例,只按照程定的最低数额收税?若以此收上来的税额不足,大人可要自己补足?还是说,以程定数额作为标准,将税田里的税都收上来,即便有所不足,但有超额的作为补足,或许能收足今年程定的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