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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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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后。

在南法一家名为「gu」的酒庄里,顾汶骁和任博文办了一个小而美的婚礼。

这家酒庄,是官宣之后,任博文买下的。

签合同那天顾汶骁还纳闷,问他买酒庄干什么。

任博文说,四年前有人说,让我买个酒庄送他。

我答应了,就得办到。

顾汶骁愣了半天,才想起来,那是蒙彼利埃的某个晚上,他喝多了随口说的。

他自己都忘了。

任博文却记了四年。

酒庄的名字是后来改的,就叫「gu」。

婚礼不大,就在葡萄园中间的草坪上。

任家二老、顾家二老、苏晚一家三口、唐婷一家三口、乔星朗,尽数到场。

誓词是两个人自己写的。

顾汶骁的词很短:「任博文,我这辈子干过最对的事,就是像条疯狗一样,咬紧你,不放。」

任博文的词更短:「顾汶骁,谢谢你咬我。」

两人只穿了简单的礼服,却已经足够英俊。

岁月待他们极好,没有为他们刻上岁月的风霜,却将他们的爱情沉淀得愈发滚烫。

那已经戴了四年的戒指,未见陈旧,倒是越来越温润了。

戒指戴上的那一刻,葡萄园里的风正好吹过来,吹起满架的叶子,哗啦啦地响。

那一刻的风,像是裹挟着漫岁温柔,捎来了迟来了四年的圆满。

当初答应的——也要用同样的照片发官宣微博、要给顾汶骁买酒庄,以及婚礼,都实现了。

晚上,宾客散尽,两个人坐在酒庄的露台上,喝着自己家庄园酿的酒。

如他们过去的每一日,如他们未来的每一天。

……

是的。

这就是顾小少爷的完美爱情。

念念不忘,终有回响。

(番外二·完)

(明日开更if线1 假如任总不是深柜)

if线之假如任总不是深柜1

圈子里的任博文,名声从来不清白。

白手起家的青年才俊,三十出头,长得好,钱更多。

最出名的不是生意场上的手腕,是身边从来不缺好看的男孩子。

今天挽着个小明星出席晚宴,明天带着个大学生出海,最长的跟了他半年,最短的只有三天。

他出手大方,分手也大方。

跟过他三个月的小模特,分手拿了市中心一套房,逢人就说任总是好人。

转头,那套房就成了圈子里的谈资——看,任博文的男宠,连遣散费都明码标价。

有人当着他的面骂他荒唐。

他听见了,也不恼,晃着杯子笑,「银货两讫,各取所需。老子这么好看,大把人都认可花钱来睡我,我不收费还倒搭。你是说我荒唐在这里?」

任博文就这么荒唐着,倒也荒唐成了圈子里独树一帜的风景。

想爬他床的人排着队,他虽不是来者不拒,但至少做到了去者不留。

秋天的行业酒会。

任博文端着杯子应酬,走到香槟塔边上,看见了顾汶骁。

黑西装,没打领带,站在一群人中间敬酒。

别人敬他,他并不见得喝,却也笑得客气。

满场的富贵气里,就他站得最直。

任博文多看了两眼。

其实这个名字,他早已印象深刻。

上个月骁行抢了博闻一个t1级别的年单,汇报材料第一页,就是这位顾总的照片。

他盯着那张脸看了几秒,跟特助说了句,这人长得比明星……还耀眼。

如今照片中的人,就在他眼前了。

是个照骗。

他本人明明更好看,那双桃花眼,一瞬间就勾走了他的三魂七魄。

旁边人见他盯着顾汶骁,识时务地凑过来介绍。

「骁行的顾总,顾汶骁。京圈世家子弟,傲得很,来了咱们沪市,照样谁的账都不买。」

「傲……」任博文把这个字掂在舌尖,笑了。

他最不缺的,就是磨人傲气的耐心。

……

任博文端着杯子走过去。

「顾总。」

顾汶骁回头,看见他,明显顿了一下,很快又恢复如常,「任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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